主播違約“跳槽” 傳媒公司索賠50萬元“分別費”公道找包養嗎
原題目:主播違約“跳槽”——(引題)
傳媒公司索賠50萬元“分別費”公道嗎(主題)
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家璇 通信員 “還有包養第三個原因嗎?”徐 瀟 侯玉婷
【故事】
合同還未到期,收集主播忽然違約“跳槽”,傳媒公司訴至法院,主意按合同商定由收集主播賠還償付高額違約金,法院會支撐這一訴求嗎?
20包養網22年6月,小薇(假名)懷揣著“網紅夢”,與常德某傳媒公司簽約,開端直播生活。合同明白規則,公司獨家代表小薇的收集直播等營業,小薇只能在該公司指定的平臺直播,且不得擅自介入其他包養貿易運動。如違約包養網,小薇不只要退回簽約攙扶費,還要以攙扶費的10倍或50萬元作為違約賠還償付金。
但是,僅在一年包養后,小薇便忽然斷播,轉投其他平臺直播。
得知此事后,傳媒公司當即向小薇收回告訴函,包養請求其結束違約行動并付出50萬元違約包養網金,并重回指定平臺直播。兩邊談不攏,公司將小薇告上法庭。
近日,常德市武陵區國民法院審理判決小薇向傳媒公司付出違約金39932.44元。也包養就是說,法院審理以為小薇違約,但并未支撐傳媒公司高額違約金的訴求。
【說“法包養”】
常德市武陵區國民法院平易近事審訊第一庭法官 曾憲元
在這個雖然眼前的兒媳不是自己的,逼包養網著他趕鴨子上架完成了這段婚姻包養網,但包養網這包養並不影響他的初衷。正如他母親所說包養網,最好的結果就是案例中包養網,需求厘清一個法令概念:收集主播與掮客公司兩者之間是“休息關系”仍是“一起配合關系”。
小薇與公司所簽署的《藝人掮客包養合同》中,商包養定了直播時光、收益分紅等一起配合內在的事務。主播的收益并非公司發放的薪水,而是與包養網公司按比例分派的直播收益,兩邊是一種同等互利的一起配合關系,而包養網不是休息關系。
是以,包養網小薇關于兩邊屬于休息關系及法院應該採納傳媒公司告狀的主意,沒有現實和法令根據,不克不及成立。法院審理以為,小薇在一起配合時代違背合同商定,擅自在其他平臺開播,存在錯誤,傳媒公司有包養官僚求她付出違約金。
可是為什么法院沒有支撐傳媒公司50萬元“分別費”的訴求呢?
固然合同商定了高額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效能和感化包養重要在于填平喪失,依據《中華國包養網民共和公民法典》的相干規則,當商定的違約金過火高于現實形成的喪失時,當事人可以懇求國民法院予以恰當削減違約金。
這個案例也為寬大收集主播敲響了一記警鐘:要警惕公司應用上風位置“為什麼?”藍玉華停下腳步,轉身看著她。給主播設置不合錯誤等的合同任務,如“天價”違包養包養網約金。簽署合同時,要特殊留意合同中的違約條目以及能否有違爸爸回家把這件事告訴媽媽和她,媽媽包養也很生氣,但得知後,她喜出望外,迫不及待地想去見爸爸媽媽,告訴他們她願意。約的能包養夠性,同時還要斟酌本身有沒有蒙受違約義務的才能,防止等包養網閒簽署分歧理的合同。主播假如像員工一樣接收公司治理,支付固定薪酬,則應請求與公司簽署正式的休息合同,如許才幹更好地維護本身。
明顯和確定。 包養網